(七)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支持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市场建设处,咨询电话:88107040、88102442)
(八)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鼓励骨干物流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流通和消费促进处,咨询电话:88102442、88107040)
(九)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支持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市场建设处,咨询电话:88107040、88102442)
对于上述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投资额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5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资助3000万元。
三、深化电子商务融合创新
(十)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发展壮大。实施电商平台营收增长奖励项目,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平台主体按照营业收入增长额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电子商务处,咨询电话:88916893、88916958、88916850)
(十一)促进网络零售提质升级。支持网络零售纳统,落实网络零售纳统奖励,对首次以“零售业(统计代码F52)”统计口径纳入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统计且达到一定规模,并于次年实现网络零售额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加快培育网络零售领军企业,开展网络零售大额增长奖励项目,对年度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按照网络零售增长额的0.5%给予最高奖励2500万元。(电子商务处,咨询电话:88916893、88916958、88916850)
四、持续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十二)持续优化我市外贸进出口结构。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升产品出口竞争力。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统一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支持企业扩大大宗商品、农产品、消费品进口规模。鼓励企业开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对外贸易处,咨询电话:88102469)
(十三)推动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应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独立站项目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优质公共海外仓,不断提升品牌出海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支持跨境电商阳光化转型,不断降低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商运营成本。(电子商务处,咨询电话:88916893、8316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