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会(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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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发布《2025年深圳商务投促领域支持政策要点》的通知
来源:中经会政企服务中心 | 作者:中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5-06-27 | 5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二)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支持符合我市“20+8”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的新落地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培育期资助,每个展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累计最高150万元。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对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按照展会面积给予不同梯度场租补贴。(会展业管理处,咨询电话:88103187)

  (二十三)支持展会参加认定认证。支持展会、机构参加认定认证,对经认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的展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或机构给予15万元奖励。(会展业管理处,咨询电话:88103187)

  (二十四)支持在深举办国际性会议。对定期在深举办、符合条件的国际性会议,按照其实际投入场租费用的50%、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的30%最高给予资助100万元。(会展业管理处,咨询电话:88103187)

  (二十五)支持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市外国内展会的展位费、装修费、配套经贸活动费、承办费等给予最高80万元资助。(会展业管理处,咨询电话:88103187)

  七、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

  (二十六)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对2023年度、2024年度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分别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类别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的3%、2%或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综合业务处,咨询电话:88107121)

  (二十七) 支持外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加大在深投资。对经认定的广东省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且2023年度、2024年度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分别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综合业务处,咨询电话:88107121)

  八、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二十八)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承接境外建设工程项目。支持企业以承接系统集成项目、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等方式参与境外政府、民用设施建设和服务,带动产品、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等输出,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按其完成营业额予以分档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外合作处,咨询电话:88107049)

  (二十九)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对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或者承包工程项目的前期法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等服务费用,银行贷款利息,海外投资保险保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组织园区招商活动的推介费用按照50%给予支持,最高资助2000万元。(对外合作处,咨询电话:8810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