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会(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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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
来源:中经会政企服务中心 | 作者:中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5-06-27 | 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十二)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巩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成果,修订完善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打造便捷、安全、科学、多层次的普惠托育服务生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生育支持政策,适时修订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指导区、县(市)健全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

(五十三)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全市新(改、扩)建中小学36所,新增学位5万个。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深化上城区、西湖区、临平区省级试点。

(五十四)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工作。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新筹集公租房36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5000套(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400套。推出青荷驿站房源500套(间)。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力争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6000台。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城中村改造6897户。

(五十五)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0张,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助餐服务城乡覆盖率达90%。

(五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加强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办法,用好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评价机制,深入开展“1336”人才培育工程。深化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行动,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短板。持续推进“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继续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

(五十七)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新增残疾人就业1400人。实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945人,为1161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继续推进康复辅具租赁。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低保年标准达到15400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2万人次。迭代升级监测应用平台,拓展监测对象范围,动态监测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5.3%。根据省级相关规定,探索推进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设,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帮扶,完善“五型救助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