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培育一批“1到10”“10到100”的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300项以上,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市重点科研项目占比不低于80%。对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的市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联动支持。
(五)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8项以上。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推进第三个大科学装置预研。实施大模型、算力基础性工程,扩容“算力券”,根据算力合同费用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择优评选一批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加速实现场景产业化规模化落地。设立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中国数谷)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市区两级与省级联动组建30亿元规模的省科创母基金三期(人工智能),加大颠覆性成果转化直投基金投资力度,推进与大科学装置、高等科研院所等高能级科研平台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快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直接股权投资试点项目落地,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快落地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按照实际保费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七)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实施“三名”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端科教资源集聚。深化与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的战略合作,推动规划共谋、研究共享、市校共荣。深入推进市属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建设,以“一校一策”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3%。
(八)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共享人才纳入服务保障范围。探索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推广落实“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共享。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推进“春雨计划”“青荷计划”。高质量实施“西湖明珠工程”,对新入选的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优化海外人才签证、居留等服务。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具备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